1、各住戶將生活垃圾袋裝,并系上結,投入垃圾筒內,以便保潔員及時清運,不得將垃圾擺放在門口,走廊或樓梯間,裝修垃圾必須袋裝,扎好口,堆放到樓下指定地點,以便保潔人員及時清運;
2、嚴禁任何人員在區內隨地吐痰、亂丟紙屑、煙頭、瓜皮果殼;
3、不準亂倒垃圾、雜物、污水和隨地大小便;
4、禁止把垃圾、布屑、塑料袋、油漆等雜物投入下水道,如因使用不當導致堵塞或損壞,由該戶業主承擔全部修理費用;
5、小區任何公共地方,均不得亂涂亂帖及亂豎路牌,廣告牌等,違者負責清除粉刷費用,如屬未成年人所為,則由監護人負責;
6、小區內不準私自飼養家禽、家畜、家犬,確有需要的則必須辦理有關手續,經有關部門批準報管理處備案方可飼養;
7、住戶裝修完畢,應立即清掃,不能將廢棄物棄置走廊、樓道或公共場所;
8、小區周邊商業網點娛樂場所不得占用公共空間、走廊,堆放物品擴大經營場地,應在適當位置放置垃圾筒;
9、住戶不得向室外傾倒污水,拋紙屑、煙頭、雜物等;
10、凡違反以上規定者,社區將配合市容管理部門根據城市衛生管理規定予以阻止,阻止無效者將通過有關部門予以處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