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交接班提前十分鐘,交班隊員到達指定地點準備交接,并注意自身形象,不得相互追逐打鬧,保持良好站姿,不得蹲坐。
2.接班班長要組織全班隊員整隊,點名并統計,做好記錄,統一整隊步行到各崗位途中步伐整齊一致,口號宏亮,精神抖擻。
3.接班班長負責檢查隊員是否有酗酒、神志不清或其它不能上崗的現象,若有立即請其出列,取消其上崗資格,并報主管領導查明原因,以做出相應處罰,并注意交代當班注意事項。
4.按時交接班、不遲到、不早退,交班隊員在接班隊員未到達前,不準自行下崗。交接班時,交班隊員需將本班的治安情況,值班器材,需特別交代事項等向接班隊員交代清楚,并做值班記錄。交接班雙方要簽字,以備后查。
5.交接班完畢,接班隊員按序號向監控中心報告,班長在接班后30分鐘內到各崗位的交接情況并簽名,以備后查。
6.接班時遇有突發事件,由交班班組負責處理并做好記錄及時匯報,接班班級要積極做好協助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