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保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其它地方法規。從小到大,嚴于律己,嚴于律己,以身作則,辦事公道,工作認真負責,不玩忽職守。認真執行上級領導的指示,堅決完成工作任務,按時完成任務。
嚴守有關紀律,如有違規行為,按有關法律處理。特別問題、緊急情況,及時報告,竭力配合上級機關及時處理,全力協調所在責任區域的相關部門工作。提供相關材料要真實準確,要把問題事件的解決控制在萌芽狀態。
傳統安保業務主要包括門衛、看守、巡邏、營業性文體活動的安保服務、武裝押運、道路交通協管、特殊安保服務、特殊安保服務、安保器材銷售、安保咨詢、承接安保工程、建立安保系統、社會保障等。
隨著改革的深入,保安服務向物業小區、中小學、大型活動安保、停車場保衛處、海上等新的服務領域延伸,保安服務企業也紛紛涉足娛樂場所、網吧等特種行業單位、劇毒爆炸等危險物品配送領域、企業事業單位、各類學校、物業小區、金融領域、停車場;保安技防、特種護衛犬、開鎖業、商業大型活動安保工作、交通協管、廢品收購、典當等行業,轉變經營理念,拓寬服務領域,越來越多的城市紛紛采取產業化戰略,大力發展保安服務。